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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创新赋能支持政策

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属规模以上企业的奖励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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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创新赋能支持政策

48    2024-10-09 16:44:42

1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属规模以上企业的奖励30万元。

2、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、潜在独角兽、种子独角兽、瞪羚、潜在的瞪羚企业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3、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(课题)的企业,按照国家25%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助。

4、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、二等奖的创新主体,分别奖励创新团队100万元50万元。

5、支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进行项目产业化,按照项目产业化机器设备投资规模的10%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支持。

6、对新批准组建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新型研发机构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海智计划工作站,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,通过验收后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。

7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双创示范基地,分别给予30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资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