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科技局: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 署,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 要求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, 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。根据工作安排, 科技部将依托“创新积分制”筛选形成备选企业名单,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请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梳理汇总本地区科技型企业(包括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)的相关数据,并按时提交至科技部。科技部组织统一量化计算企业创新积分后,将符合条 件的企业名单报送中国人民银行。
二、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和机构,主动打 通政务数据通道汇集企业数据,原则上做到“企业零填报”,不增 加企业负担。同时,为确保创新积分准确性,上报前要加强数据 审核把关,确保数据质量可靠和数据安全。
三、请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网 址:https:/service.most.gov.cn/)“项目推荐”—“科技创新贷款推 荐”栏目上报数据,有关数据将统一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公共服务平台,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列入“科技创新贷款项目库”, 并向相关金融机构推荐。
四 、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方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沟通协商,共同做好落实工作。研究制定和完善贷款贴息、 风险补偿等各项支持政策,共同开展与银行的投融资推荐对接活 动,做好科技金融服务。
五、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将按省市反馈地方科技主管部 门。企业数据按照数据样表提供,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5月15 日前通过系统汇总提交完毕。后续将建立年度定期数据更新机制,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好的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。
联系电话:科技部资源统筹司010-58881696
积分制业务咨询010-88656151、01068266310
系统技术咨询 010-58882999